當家中每個月收到水費、天然瓦斯費帳單時,民眾是否注意帳單上的基本費,消基會今(23)日指出基本費是變相加價,要求業者取消基本費制度,讓消費者回歸到用多少算多少。
家中成員簡單甚至是單身的消費者反映,水費、天然瓦斯費根本用不到基本費,卻要繳交全額的基本費,感覺實在很不公平。消基會調查發現,國營事業一年基本費收入為167.5億元,從93年至今水、電、瓦斯、電話的基本費,5年下來就高達900億。
根據消基會調查顯示,水費和瓦斯費每年光靠基本費的收入就高得嚇人。以一般家庭使用機械瓦斯表來說,瓦斯平均使用量為五燈以下,基本費一個月60元,一年就要720元,以目前全台有273萬天然瓦斯用戶來算,業者光是基本費的收入一年就有19億元。
而台灣自來水公司,若以多數用戶使用20口徑收取費用,二個月為71.4元,一年要428.4元,以台灣自來水公司去(97)年公佈的用戶數600萬來算,一年基本費的收入就有25.7億元。
另外,消基會還指出,水費的計價方式已包含了成本及合理利潤在內,其中折舊費和維護費分別包含在基本費和平均水價中,等於是重覆收費。而且,水費和瓦斯費的基本費是採額外收費方式,並不能抵用使用費。
綜合以上原因,消基會認為,基本費制度不合理,且違反消費者權益,應該要「用多少、算多少」才符合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。而業者在訂定價格前,應充分揭露所有計費方式,每年更新的管線範圍、維護費用、攤提成本和折舊費用等,也要一併讓消費者瞭解。
消基會祕書長吳家誠表示,寡佔事業業者收取基本費,就像是到某些餐廳用餐要求客人要有最低基本消費,但是餐廳的低消還可以扣抵使用費,但水費、天然瓦斯費是不能抵使用費,等於是強收民眾的基本費,不合乎公平交易。
另外,消基會公共政策召集人何文榮也提出,業者若要收基本費,就要把單位價格調降,不然就應該取消基本費制度,現在雙重收費的做法,業者的收入已超出合理利潤。
【2009-04-23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