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人壽四月時標售北市信義區土地,雖然出面澄清是代理金享建設,但金管會經過調查後,今(21)日還是作出違反保險法的認定,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,要求停止執行職務一年,總經理陳文燕也減薪1/3為期一年,創下首次對保險業董座停職、總經理減薪的行政處分。
去(97)年幸福人壽因超額購地違法,不但遭金管會裁處新台幣450萬元,而且要求幸福人壽一年內必須處分違法購得的信義區土地,在完成處分之前,不得再投資任何不動產。
可是上個月幸福人壽卻出面代金享建設,以28.18億元標得信義29-7土地。儘管幸福人壽解釋,是因為要遵守金管會指示,必須在一年內處分信義土地,因此連同之前購得的信義29、29-1土地取得權,讓與第三人金享建設。
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,經過多日調查,發現幸福人壽未遵循處分,繼續與花旗銀行簽訂「不動產買賣契約書」的土地交易合約,並新增投資信義區29-7土地剩餘1/2持分土地,明顯違反保險法。
因此,今管會做出董事長鄧文聰,必須停止執行董事長職務一年的處分,而總經理陳文燕也予以減薪1/3一年,減薪項目含薪水、獎金及特支費合計。
金管會首次對保險業董座祭出停職、總經理減薪的處分,主任秘書盧廷劼指出,由於董事會是最高決策單位,經理階層則是執行單位,這次處分完全是按責任輕重。
盧廷劼也強調,幸福人壽在此裁處書發文日起,必須完成29地號、29-1地號及29-7地號等三筆土地處分,等到完成後半年,才可以再行從事不動產投資。
【2009-05-21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