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、90年代,許多父母為了孩子的教育問題,移民美國並申辦綠卡,但在持有綠卡的背後,也帶來龐大的美國稅惡夢。然而當申請綠卡的動機消失,像是孩子已經長大,沒有教育需要的考量,許多人基於稅務因素,會考慮放棄綠卡,為的是不想繳高額的美國稅!但是美國在2008年修改相關稅法,影響甚鉅,不容忽視!
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呂旭明會計師指出,很多人以為放棄綠卡就擺脫美國稅的惡夢,這個觀念是大錯特錯!擁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張天駿律師在新出版的《美中台跨國稅務Q&A》一書中也指出:美國政府在2008年有一重大規定,該規定對於放棄綠卡者,所擁有的「全球資產」可能在放棄日被視為銷售(Deemed Sale)而需要繳美國稅!也就是說,放棄綠卡的同時,恐怕有一大筆美國稅得繳。
張天駿律師根據多年實務經驗,也列出放棄綠卡的優缺點如下,方便讀者參考:
棄卡後之缺點
1.全球資產被視為以放棄綠卡時的市價出售課稅,稅基同時向上調整
2.贈與美國人或留遺產給美國人,均以最高稅率繳納,由美國受益人繳納
3.入境須取得美國非移民簽證
4.無法在美國工作、領取薪資,也無法享有美國社會福利
5.美國房地產的出售獲利部分,會由承購人預扣10%的FIRPTA稅
棄卡後之優點
1.全球收入不須被課稅
2.出售美國公司股票獲利,不需繳納資本利得稅
3.不需為了保有綠卡而時常入境坐移民監
張律師認為,美國在2008年修法後所產生的「棄籍稅」,使得高資產的人決定放棄綠卡前,必須考慮清楚並將資產做好規劃,同時須要諮詢專業人士,較為安全,以免得不償失。
若想要知道更詳細的美國稅務實務問題,《美中台跨國稅務Q&A》將提供更進一步的解答,讀者可上博客來網路書店查詢相關書籍介紹。
【2009-06-17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