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TC上路以來,狀況頻頻因而民怨四起、各界撻伐聲不斷,從一開始的裝機不便,到扣款失敗高,乃至於車機價格過高等問題,消基會今日(29)就公開譴責,政府的措施只是為了包庇業者的商機,根本蓄意忽略消費者及用路人的權利。
消基會進一步指出,目前平均每天使用的用路人高達133萬,而ETC的用戶只有22萬人,只佔國道使用量的17%。因此高速公路主線全線2個ETC專用道便成了特權車道,反而讓其他83%的車輛常常壅塞於道。
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
消基會強烈呼籲,為避免公權力不彰,應立即中止ETC違法營運的行為,把路權還給用路人,讓消費者回歸到寬廣的道路。對於已裝機的22萬用路人,消基會則認為,遠通電收應全額退費。
消基會更沉痛的指出,由於ETC問題日益嚴重,如不盡快改善,在近期之內不排除到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交通部部長與高公局局長,以維護消費者的權利。
交通部方面表示,針對消基會的呼籲目前不作任何回應,問題還是應由高公局來處理。高公局則對此提出回應說,之前曾與遠通電收商議9次之多,高公局還是希望以原有條件委託營運。但遠通表示此條件仍無法反應成本,希望政府能按照實際支出費用委辦。
高公局進一步表示,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已出爐,但目前兩造合約並沒有明顯變動,在既有事實之下還是會以保障全民權益為優先。
年初交通部搶著開通ETC,現在ETC的經營已屬違法,政府單位至今卻無法提出有效解決方案,任由用路狀況持續惡化,讓專用車道變成少數人的特權,其問題癥結除了政府與遠通兩造談不妥的費用問題之外,其實公權力廢弛、政府效能不彰及部會推諉,才是問題的關鍵。
【2006-09-29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