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「裝」學生搭公車的人可要注意,千萬不要再貪小便宜了!由於有民眾透過市長信箱反映,有公車乘客冒用悠遊學生票的情形,北市公運處表示,該處已於今(99)年3月起加強稽查,每月將不定期、不定點抽查,若發現有冒用情事,將處全票票價50倍的違約金,公車族可別因小失大。
為了省錢,不少民眾會冒用學生身份去取得一些好處,而搭公車是常見的行為之一。北市公運處今年3月間首次協同14家聯營公車業者,共同稽查冒用悠遊學生票情形,總計稽查14條路線532人次,查獲未攜帶證件或違規冒用者共有18件,皆當場請其補足全票差額,並簽收宣導文宣。
北市公運處指出,使用悠遊學生票乘客不分年齡,但須是教育部核准學校且具有學生證的學生,包括空中大學在內。若不符規定,須支付15元全票費用,但若被查獲冒用,則可處全票票價50倍違約金。
同時,北市公運處表示,依據「臺北市學生搭乘聯營公車優待辦法」規定持用學生票搭乘聯營公車,應隨身攜帶學生身分證明文件,以備乘車時接受行車或稽查人員的查驗,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應投幣補足差額,若冒用則可處以違約金。
另外,依「臺北市聯營公車敬告乘客條款」規定持有優待票者,應主動出示優待身份證明文件,以供查驗,未依規定使用優待票者應作無效,以搭乘該路線全程、全票票價補票。
北市公運處強調,基於付費公平性及減少民眾投機行為,已排定即日起每週不定點、不定時,持續協同公車業者進行隨車稽查,另公車業者也增加隨車稽查密度,請搭乘公車的乘客務必遵守規定,千萬不要為了貪小便宜冒用而受罰。
【2010-04-12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